2014-11-12 104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校系分則查詢(附去年篩選標準)

【重要事項說明】
※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」繳費日期為3月27日(五)10:00起至3月30日(一)止。
1.本校之甄選總成績一律依簡章總則規定辦理。
2.本校「104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」於3月23日公布於本校網頁(網址http://www.shu.edu.tw/首頁點選招生資訊網/招生訊息/招生公告),詳閱本校第二階段甄試須知與相關規定,並依規定下載各項指定表單,辦理繳費等相關事項,俾便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。
3.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,務必完成「審查資料上傳」及「繳費」,始得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。
「繳費」請於104年3月30日前完成、「審查資料上傳」務請於104年4月7日前上傳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「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」(逾期不予受理,若因此影響權益,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)。
4.境外學歷考生須寄送資格審驗應繳資料:以境外學歷(含持國外、香港澳門地區、大陸地區學歷)報考者,須繳交學歷(力)證件影本,上述證明文件不得透過「審查資料上傳」系統上傳,務請於4月7日前(以郵戳為憑)掛號郵寄至本校「教務處招生組」收。
5.參加指定項目甄試考生於甄試當日,須持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應試(甄試通知若於指定項目甄試日前尚未收到,可上網http://www.shu.edu.tw/首頁點選招生資訊網/招生訊息/招生公告自行列印);若經查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,則不准應試,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6.考生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,不予錄取。
7.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,一律免繳甄試費。
8.成果作品可提供影音作品(請說明作品中擔任職務),考生請上傳至youtube,再將網址寫於繳交之審查資料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