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1期末考試相關公告

   112-1期末考試相關公告

一、本校期末考試依行事曆排定自113年1月2日(星期二)起至113年1月8日(星期一)止,統一舉行。

二、各課程仍使用原教室上課或考試,考試時間依各任課教師授課時間、節次,若有異動,以各授課教師公布為準。

三、期末考試當週考試、上課座位一覽表,請於112年12月25日起自行上網查詢。學生教務系統→輸入個人學號及密碼→課務作業→考試座次查詢即可。  

四、考試期間,凡三學分課程,考試或上課時間為排課於「每週」的節次;四學分課程,則為考試當週第一個排課節次;電腦課程單、雙週為不同上課教室及一學分課程依單週或雙週上課者,則視考試當週之週別使用之教室為準。

五、依學則第二十八條,學生在期末考試期間內,因重病或特別事故經請假核准者,准予補考。若學生因公假、喪、病或其他重大事故,未能參加期末考試時,應於該科考試日起3日內檢附證明文件,經教務處核准者,准予補考,補考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於113年1月17日(星期三)舉行,語言教室課程統一於1月18日(星期四)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