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2期末考試相關公告
一、本校期末考試依行事曆排定自113年6月11日(星期二)起至113年6月17日(星期一)止,統一舉行。
二、各課程仍使用原教室上課或考試,考試時間依各任課教師授課時間、節次,若有異動,以各授課教師公布為準。
三、期末考試當週考試、上課座位一覽表,請於113年6月3日起自行上網查詢。學生教務系統→輸入個人學號及密碼→課務作業→考試座次查詢即可。
四、考試期間,凡三學分課程,考試或上課時間為排課於「每週」的節次;四學分課程,則為考試當週第一個排課節次;電腦課程單、雙週為不同上課教室及一學分課程依單週或雙週上課者,則視考試當週之週別使用之教室為準。
五、依學則第二十八條,學生在期末考試期間內,因重病或特別事故經請假核准者,准予補考。若學生因公假、喪假、病假或其他重大事故,未能參加期末考試時,應於該科考試日起3日內檢附證明文件(病假需檢附足以證明當日無法到校之醫院診斷證明),經教務處核准者,始准予補考,補考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於113年6月26日(星期三)舉行,語言教室課程統一於6月27日(星期四)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