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緣由
學校近來陸續推動必修課程下調以增進選課彈性、制定課程與職涯關係圖(簡稱課程地圖)以使專業學習體系化,現亦針對各系不同的專業面向(簡稱概念傘)進行課程盤點與修訂,以利學習效果之提升。在課程組成日益結構化、同學對選課有高度自主判斷力的前提下,為促進學系專業養成及完成各項畢業要件,進行選課系統的優化。
二、新選課系統簡介
請參閱114年4月30日學生幹部座談會之新選課系統簡介,茲整理新選課系統之特色,說明如下:
- 已修學分即時呈現:針對校必、院必、系必、通識、系選、其他選修等已取得學分之呈現。
- 週課表視覺化呈現:必修課程自動代入,會連同已選上的選修課程以週課表節次視覺化呈現。
- 依年級分日即時加選:選修、通識及其他選修(外系選修)課程採即時加選,選課時間自上午9:30到晚上8:00,不同年級依序於不同日期進行選課。
- 未選課者之補救:如未於應選課當日進行選課,則應於隔日補選,如仍未選課,將由系統自動配給學系選修、通識等課程,以維護修課權益。日間學士班1-3年級配課達20學分,4年級配課達8學分;進修學士班1-3年級配課達16學分,4年級配課達8學分。
- 未達開課門檻之補救:選課結束如有課程未達開課門檻將辦理停開,受影響同學之停開課程數,將於各年級選課結束後另行補選。
- 保障通識優先達應修領域數:通識每學期可選1-2門課程,以優先達成畢業所需之通識領域為原則。
- 開設足量選修學分:各系依照年級學生人數、必選修學分數、教室容量人數等,進行各年級選修課程數之開設,確保開設足夠之選修學分。
- 促進輔雙及跨域學習:各課程開放5-10%以上之名額供輔雙及外系生選修,以鼓勵跨領域學習。
- 學分上限與例外處理:依照過去的統計資訊,大一到大三之平均選課學分為20,大四之平均選課學分為8,故設定即時加選之學分上限為22。法律系因畢業學分數不同另計,輔雙之學分採外加4-6學分計算,成績優異申請超修之學分亦同。
- 妥慎選課及退選時程:開學後一週可進行課程退選,唯不可因退選而低於該年級之最低修課學分數。同學應參閱各系課程地圖及概念傘並詳閱課程大綱以選擇合適課程,審慎考量自身負荷進行選課,減少退課造成之影響。
針對學生幹部座談會所蒐集之新選課系統建議,目前教務處正與圖資處進行系統調整中。教務處預計5/27(二)、5/28(三)、5/29(四)中午12:10-13:00於R202召開三場選課系統使用說明會,請同學踴躍參加。